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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10:32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1-22
宁东基地管委会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厅级派出机构,基地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开发区。自2003年开发建设以来,先后被确定为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绿色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宁东基地辖区现有9处煤矿,均为井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61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4395万吨/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高风险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盯守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宁东管委会拟对辖区内9处煤矿实行驻矿盯守,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煤矿专业人才作为支撑。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相关要求
共计划招聘18名驻矿安监员,具体岗位、范围、条件等详见《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热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作业规程;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适应驻矿监管岗位工作需要;
(五)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具备煤矿现场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经验,了解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基础知识;
(六)具有煤矿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井下工作经验,取得煤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从事井下实际工作3年及以上;
(七)具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历或参与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具有国有重点和地方煤矿工作经历的,担任过矿(井)长、区队长、安全管理科科员及以上等职务和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可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等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ndgwhmk@163.com,资格审核完毕公示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2日,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在宁东基地管委会网(http://ningdong.nx.gov.cn)或宁东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
(3)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学籍认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夹,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二)笔试及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取得笔试资格。笔试采取书面考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对煤矿安全应知应会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判断推理等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对资格复审后公示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分配岗位。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列入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限制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宁东基地管委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招聘。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驻矿安监员工资待遇参照宁东管委会市场化聘用人员工资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优秀并在驻矿期间所驻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年度绩效最高奖励10000元/年,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取消当年度绩效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ningdong.nx.gov.cn)和宁东人力资源服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官网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
附件1-1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ningdong.nx.gov.cn/xwdt_277/gsgg/202401/t20240112_4415552.html